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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拖欠10余年的欠款

发布时间:2024-04-27     来源: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欠了10多年的钱,本来已不抱希望,竟然能要回来,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为执行法官送上锦旗,感谢法官帮其追回拖欠10余年的欠款。

  原来,2011年至2012年间,郭某和吴某甲多次向吴某乙借款,共计12万余元,但郭某和吴某甲并未按期归还。2014年,吴某乙诉至法院,诉请郭某和吴某甲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经调解,双方就款项归还和支付事项达成一致。然而,郭某和吴某甲仍未按照调解协议支付款项,吴某乙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借贷双方同意以变卖方式处理被执行人吴某甲名下车辆,最终该车辆以6.9万元价格成交。而后,郭某和吴某甲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终结此次执行。

  近10年间,郭某和吴某甲始终未能归还剩余款项,吴某乙多次追讨,二人均未予理睬。新罗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应吴某乙请求,多次陪同吴某乙实地走访郭某和吴某甲住所,却未能见到二人。经过对二人住所和邻居的走访,执行法官认为郭某和吴某甲理应具备一定履行能力,遂对该案恢复执行。经过查控,发现二人的财产线索,并予以冻结,最终实现该案执行到位。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99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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