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举行共建签约仪式,并共同与实验区人大工委、实验区检察院、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平潭国际南岛语族考古研究院签订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备忘录。
会上,厦门大学法学院同平潭法院签订共建合作协议,并就“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授牌。区人大工委、平潭法院、平潭检察院、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厦门大学法学院、平潭国际南岛语族考古研究院等6家单位就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作达成共识,并签署合作备忘录。
据介绍,此次院校共建协议、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是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审判实践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是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有益尝试,也是推动福建全域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创新成果。接下来,实验区法院在各家共建单位的协力推动下,在厦门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资源和理论研究能力支持下,做强做优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特色品牌,增进两岸同胞心意相通、心灵契合,持续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走远、走长。
会后,厦门大学法学院朱晓勤副院长以《海洋环境公益诉讼进展》为题,为全院干警作辅导讲座。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网 w.falvw.org.cn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