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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 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云南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坚持守正创新、突出关键环节,纵深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强统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实。高位布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连续4年每年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省委书记、省长亲自研究绘制法治政府建设“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明确重点,省长连续4年部署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切实做到贯彻中央部署不漏项、体现云南特色有亮点。树立导向,省委、省政府将法治建设考核纳入全省综合考核体系,建立起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强化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二、重公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云南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作为总结工作亮点、发现问题短板、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制度,省委、省政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加强跟踪督促,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自2020年起,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送公开情况纳入法治考核,并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作为对候选县(市、区)的必查内容,截至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已全部完成2023年度报告报送及公开工作,全省执行年度报告制度情况日益规范。主动接受监督,省政府连续4年每年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用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赢得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显示,2023年度综合满意率达97.09%,连续4年保持在97%以上。

  三、树典型,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云南把示范创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在积极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精心组织、真抓实干,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完善工作标准,我省先后制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明确230项创建指标,按自愿申报、州(市)推荐、动态调整、州(市)本级验收、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省级第三方评估、社会公示、审核评定、报批、命名等工作程序开展省级示范创建。每个周期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25个、示范单位10个、示范项目30个,评估周期为2年。坚持督查问效,在示范创建过程中,省委依法治省办全程进行跟踪督促,开展业务培训,对所有候选县(市、区)全部实地督导核查和指导,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规范示范创建经费管理,对经费组成、开支范围、监督检查等进行明确,凡经费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或被财政统筹挤占的,不得申报参与示范创建验收评定。提升品牌效应,牟定县、开远市先后被命名为第一批和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盘龙区、富源县、五华区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被评定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先行县(市、区)和示范项目,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各创建县(市、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打造了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亮点品牌,总结提升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对各地区各部门对标寻差、补齐短板起到较好的引领作用,有效带动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sfxzyw/38890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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